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代拟稿)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5日。社会公众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7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管理中心: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 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view-7-f349c54aab2f4a2699053e685cd43004.html),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nnzfgjj@163.com
三、寄送信函至: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楼313号,邮编:530000。
附件:1.《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代拟稿)
2.《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代拟稿)》起草说明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 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