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等相关规定,凌小艳等314户家庭和个人因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已婚配偶有房或隐瞒婚姻真实情况等原因,我局决定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取消保障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0年第13批依职权取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等相关规定,凌小艳等314户家庭和个人因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已婚配偶有房或隐瞒婚姻真实情况等原因,我局决定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取消保障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0年第13批依职权取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人员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