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城区各有关单位:
经城区政府同意,现将《西乡塘区2024年第二期城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4月19日
西乡塘区2024年第二期城区本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024年城区安排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143万元。为加快项目落地,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结合实际,现制定第二期资金合计1612万元的分配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
(一)投入551万元用于产业发展
1.计划投入27万元用于坛洛镇同富村生猪养殖场排污设施配套工程,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2.计划投入46万元用于金陵镇乐勇村集体经济生猪养殖项目,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3.计划投入50万元用于金陵镇邓圩村果园生态蛋鸡养殖附属设施项目,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4.计划投入12万元用于坛洛镇生猪养殖产业扶贫项目,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5.计划投入396万元用于石埠街道和安村种业新品种繁育示范园项目,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6.计划投入20万元用于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由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
(二)投入94万元用于乡村建设行动
1.计划投入9万元用同富村垃圾池修缮项目,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2.计划投入55万元用于坛洛镇武康村定许坡至324国道排水沟建设项目,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3.计划投入30万元用于合志村楞福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三)投入284万元用于各单位项目管理费:
1.金陵镇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40万元;
2.双定镇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4万元;
3.坛洛镇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90万元;
4.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50万元;
5.西乡塘区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费,计划投入100万元,由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
(四)投入583万元用于农户就业补助
1.金陵镇就业补助,计划投入183万元;
2.坛洛镇就业补助,计划投入300万元;
3.双定镇就业补助,计划投入100万元。
(五)投入100万元用于西乡塘区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由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
以上资金及项目,以实际实施及最终实际投入结算为准。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二)认真做好项目验收。项目计划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责任人。验收的内容包括政策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和增收效益、工程运行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吸收受益地村干部(不少于2人)和脱贫户代表(不少于3名)参与。
(三)严格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等文件以及自治区、南宁市、城区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其他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监管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完成衔接资金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西乡塘区2024年第二期城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表
相关解读:《西乡塘区2024年第二期城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