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乡塘区2025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16:25     撰稿人:     来源:农业农村局


西农局20251

各镇人民政府,石埠街道办事处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乡塘区2025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

 2025314

西乡塘区2025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的重要指示,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的部署安排做好2025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通过优化收籽油菜的区域布局引导适宜地区挖掘油菜发展潜力,进一步巩固收籽油菜扩种成果,完成南宁市下达我城区收籽油菜的面积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426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区域选择

坛洛镇、双定镇、金陵镇、石埠街道

(二)补贴对象及资金使用

补贴资金用于种植者直接补贴。资金可用于补贴2024年的冬种收籽油菜种植者。获补贴的收籽油菜种植者符合本城区补贴条件并经本城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核验确,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城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核验确认的收籽油菜种植面积为准收籽油菜面积的确认应以有油菜籽产出为依据,具体产量以统计局数据为准

(二)补贴标准

自治区根据地扩种收籽油菜情况等因素测算补贴资金,已于2024124将补贴资金下达各地桂整合〔202426文件),下达资金表中名称为扩种油菜补贴补贴标准由城区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城区内补贴标准必须统一。

、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种植者补贴。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对经所在地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材料(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进行审核确认后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在20256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种植者补贴按照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抽查核验发放的程序实施

)政策宣传。镇(街道)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明纪律,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投诉事件。

组织申报。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

)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审核确认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公示5有关村委同期应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公示信息或提醒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材料上报城区农业农村局。

抽查核验。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项目抽查核验,或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收籽油菜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

)发放补贴资金。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城区财政局。城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各(街道),或者直接转金融机构。(街道)收到补贴资金后,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不允许现金兑付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工作人员经费落实、补贴方案把关、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确保完成扩种收籽油菜面积任务(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的补贴工作,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补贴相关工作。

(二)做好项目服务,强化协调配合。镇(街道)要加大收籽油菜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群等媒介和培训、现场观摩等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严格工作要求。镇(街道)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各(街道)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城区适时组织工作组进行督促指导,自治区、南宁市也将适时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完成补贴资金发放任务的镇(街道),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评价评分标准》,在粮食生产激励评价评分中予以扣分。

)整理台账归档。各镇(街道)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情况、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做好项目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镇(街道2025610日前将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城区汇总后于20256前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并在20251210日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佩霞,联系电话:0771-2318577;西乡塘区财政局联系人:牙红蕾,联系电话:0771-313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