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五、名词解释
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医疗保障、医药价格、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城区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3)贯彻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贯彻执行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贯彻执行自治区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城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贯彻执行自治区、南宁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抓实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2)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监管。
(3)落实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工作。
(4)以“给群众提供最优质最便利的服务”为目标,持续改进及优化局办事环境及流程。
(5)加强慢病待遇的宣传及慢病卡的办理力度。
(6)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为契机,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对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切实取得专项治理实效。
(7)继续实施全民医保参保计划,加大扩面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8)扎实推进《〈广西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医保发〔2018〕1号)》,立足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现行制度功能,增强医保托底能力,加强四项制度有效衔接,确保医保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西乡塘医疗保障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暂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仅有西乡塘区医疗保障局本级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南宁市西乡塘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
(二)人员构成
在编人员3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编外人员10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预算1766.99万元。(医保局2019年2月28日成立,2019年没有部门预算,没有增长率)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48.92万元。
2、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支出总预算176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项目支出165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9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1687.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49%,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分担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4%,主要用住房公积金。
(4)其他支出1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2%,主要用于对医疗救助补助。
(5)无国防支出。
(6)无公共安全支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07.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7%。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6.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9.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1.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4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03%。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165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93%。其中: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79.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76%,用于门诊特殊慢性病评审费办公费等支出。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1.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8.07%。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分担费用等支出。
③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948.79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7.17%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支出。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6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74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18.07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上年结余预算收入0万元。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6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4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8.07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困难群众参保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58.5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分担费用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948.7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预算数为28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项)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报销兜底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事务(款)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89.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财政工资支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预算数为37.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费等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预算数为52.0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经费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预算数为18.0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3.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5万,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24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1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现场集中认定有关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0万元,主要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认定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120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4.57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预算金额948.79万元,资金来源是一般预算拨款。
2.南宁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分担费预算金额255.7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预算拨款。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南宁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分担费用: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宁市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资金按照离休干部人数平均分担的办法执行,我城区应分担离休人员统筹医疗费超支的费用。计算公式:城区离休干部参加医疗费统筹管理人数*人均分担费用=南宁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分担费用。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根据财社[2015]229及桂医保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包括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要在每年9月底之前到位,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的,中央财政将在次年结算时相应扣减补助资金,扣减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足,以保证补助资金的完整性。计算公式:城区参保人数*配套标准=城区配套金额。
3.医疗救助: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政府拨款对患病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以缓解家庭生活困难的医疗救助制度。
附件:
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9.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10.政府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