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张认:
为调查了解广西新莹广告有限公司涉嫌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案一事,由于无法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联系到你本人,本局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询问通知书》(桂南西市监询通〔2026〕542号)至你身份证住址,该邮件因原址查无此人被退回。我局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询问通知书》(桂南西市监询通〔2026〕542号)给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桂南西市监询通〔2026〕542号),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询问通知书》(桂南西市监询通〔2026〕542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询问通知书》(桂南西市监询通〔2026〕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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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

